一、公司不给发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在主张劳动法律权益时,以下几种能够充分反映雇佣事实与工资结算情况的证据至关重要:
首先,您应提供直接证明您与该公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书面材料;
其次,若有相关证明可以证实公司拖欠工资行为,那么这些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
此类证据可包括带有公司印章的工作证件或工作铭牌(如有条件的话)、带有公司标志性的工装、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时居留证明、日常出勤记录以及社会保险相关缴纳记录、实际办公分配单据、同事亲笔撰写的证明书(无论是在职还是已离职的人员皆适用)、工资卡交易记录、薪资明细或者是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录音或录像等,当然,如果您有机会获取到用人单位直接出具的关于所拖欠薪金的详细证明文件,那将会是最为完美的证明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不给发工资该怎么解决
公司不发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解决:
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不给发工资需要什么证据”,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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