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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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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0 · 1032人看过
导读:婚姻关系期间购置的房屋,除非夫妻另有约定,否则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视为共同财产。但若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仅登记其子女名字,且明确表示只赠与其子女,则该房产视为子女个人财产,未出资配偶无权分割。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进行期间购置的房屋,若夫妻二人未明确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属,那么即便房产证上仅有其中一位的姓名,也应该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然而,如果是在婚姻生活中的某一方父母针对该家庭购房出资,且仅在房产证上留有其子女的姓名,同时明确表示该房产权将仅归属于自己的子女,那么即便这笔购房款项是在婚后支付的,房屋也只能被看作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未出资的配偶无法对此提出任何的分割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是否是共同财产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房子应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所有权的归属: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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