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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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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9 · 1413人看过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鉴定费、医疗费、看护费、误工费及相关开支。若受害人残疾,还须赔偿其抚养的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基本生活开支。生命丧失时,责任人需承担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
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涵盖了鉴定期内所需支付的鉴定费用、医疗费用、看护经费、误工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合理开支;若导致受害人残疾,除上述费用外,还须赔偿受害者在致残之前所抚养生活不能自理之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开支。

而在受害人遭受生命丧失之情况下,责任人还需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民法典关于强拆的规定是什么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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