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介绍卖淫罪孕妇怎么判

介绍卖淫罪孕妇怎么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9 · 1049人看过
导读: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依法谨慎地适用缓刑制度。例如,对于被判定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孕妇罪犯,倘若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并具有深刻的懊悔之情;同时,根据评估结果认为其无再次犯罪的风险,并预计宣告缓刑也不会给由其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便有理由考虑向她们宣告缓刑。
介绍卖淫罪孕妇怎么判

一、介绍卖淫罪孕妇怎么判

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依法谨慎地适用缓刑制度。

例如,对于被判定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孕妇罪犯,倘若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并具有深刻的懊悔之情;

同时,根据评估结果认为其无再次犯罪的风险,并预计宣告缓刑也不会给由其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便有理由考虑向她们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之处是什么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从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卖淫,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1、犯罪的对象不同。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愿意卖淫的人员,强迫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不愿出卖肉体的人员。

2、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者联系卖淫对象;强迫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意图迫使他人出卖肉体从事卖淫活动。

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卖淫人员和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等介绍行为;强迫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虐待等强制性手段,使被害人被迫卖淫。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介绍卖淫罪孕妇怎么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