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不需要证据吗
在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这一犯罪行为时,所需的核心证据主要包括:
1.与案件相关事物的真实性证实物品,例如货币、赌具等;
2.能够反映事实状况的书面材料;
3.见证人和目击者的口述证词;
4.受害人和受伤害方的陈述证言;
5.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否认或承认与辩护言论;
6.专业鉴定机构所出具的科学鉴定报告;
7.现场勘查、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过程中的记录文件;
8.包括录像带、录音带、照片、电子数据等在内的视听资料。
开设赌场罪,其本质在于客观上是否存在组织大规模赌博活动、开设赌场、将赌博作为主要职业的行为。
对于此类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均负有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职责。
而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此外,司法机关在诉讼中享有权力,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调阅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设赌场罪不需要证据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