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的确定有何规定
关于交通事故司法管辖之相关法律规定概述如下:
第一,鉴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性质属民事侵权责任范畴,故可依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进行管辖权确认。
此种情况下,应诉法院可选设在事故发生地点所在辖区内;
第二,对于因铁路、公路、水运及航空运输过程中所引发的各类事故导致的损害纠纷案件,可根据以下具体规定明确其管辖法院:
如若船舶最先抵达事发现场,或者车辆、航空器最先降落于案发地区域,亦或是被告方居住场所所在地法院拥有管辖权。
在此基础之上,当事人亦有权自由选择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方居住场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按照通常的司法管辖原则,还可以选取被告方居住场所所在地作为诉讼法院。
而被告方居住场所的确定则需视被告方身份而定。
若被告方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其主要办公机构所在地即视为其居住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交通事故管辖权如何进行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的确定有何规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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