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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中止后恢复执行有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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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8 · 1732人看过
导读:当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案件将继续执行,通常需在两年内完成。为确保申请执行时效,每次主张权利时,应确保两次间隔不超时效期限,申请执行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次日算起。
强制执行中止后恢复执行有期限吗

一、强制执行中止后恢复执行有期限吗

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即在中止执行的状况解除之后,案件将得以继续执行。

不过通常来说恢复执行需要在两年之内完成。

对于这个问题,只要在每次提出权利主张时注意确保两次主张权利的间隔时间不会超出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限,那么便可以从最后一次提出权利主张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申请执行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二、强制执行中多债权人对执行价款的受偿顺序是什么

一、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二、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3、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强制执行中止后恢复执行有期限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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