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欠薪被强制执行也没用怎么办
如不幸遭遇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在司法途径强制执行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应如何应对呢?若确实因家庭贫困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力偿还,那么法律将保留其民事活动的基本权利,法院亦会作出暂时停止执行的裁决。
与此同时,法院会在作出生效的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再受到申请执行期限的约束。
也就是说,一旦发现被执行者具备了执行还款义务的条件,即可依照法定程序请求法院恢复执行程序。
然而,若是被执行者明明具备相足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拒绝履行其偿付责任,以及当事人拒不遵守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决,使得法院的判决无法得以实现,并且此类行为已达到了足以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程度,此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以"拒不服从法院判决"罪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缴纳相应罚金。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欠薪半年辞职是否给补偿
有补偿。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属于法定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并且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欠薪被强制执行也没用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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