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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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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3 · 1071人看过
导读:无房产证的房屋在拆迁时,取得补偿难度大,因缺乏产权证明,难以确认产权归属和面积,导致协商赔偿困难。房屋产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权益,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构成,使用权有期限但可续期,续期费用按比例递增。
集体土地征收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一、集体土地征收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关于当事人拥有的这类无房产证的房屋在面临拆迁时,取得相应补偿的难度显然较大。原因在于缺乏相关凭证,对房屋产权的归属及具体面积皆无处可查,进而导致双方在协商赔偿事宜过程中难以达成共识。

对于房屋产权的理解如下:

首先,房屋产权代表着房地产的所有者依法通过国家规定所享有到的权益总和,这其中包括了针对房屋的各种权益,如房主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置等方面的自主权。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两个主要部分构成,且房屋所有权具有永久性(特殊情况除外),然而土地使用权则会因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同而存在四十年、五十年或是七十年等差异。当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它将自动进行续期,续期所需支付的费用通常按照当时的比例从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之间递增收取(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所追加的费用总额最多不会超出五位数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包括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宅基地、农用地等。

具体实践中的征收范围,应以征地公告内容为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集体土地征收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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