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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纠纷法院如何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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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8 · 1842人看过
导读:面对开发商逾期交房且拒付违约金,可先向住建部门或消协投诉调解索偿;暂不交纳物业、采暖费,待问题解决后补缴;调解无效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
商品房买卖纠纷法院如何处理纠纷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

若房屋开发企业延迟交房且拒绝支付违约金,可采取如下对策及措施:首先,向上属区域的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或者消费维权组织投诉举报,并力争在双方共同要求下进行调解和索取赔偿;其次,在正式交房之后,暂时停止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亦或者采暖费(以上费用待延期交付房屋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之后再行补缴);再次,如果通过调解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及时依法提起诉讼程序,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给予全面赔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处理

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又不支付违约金的,属于合同违约纠纷,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

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延期交房扣违约金不给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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