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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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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805人看过
导读:购买房屋时发现质量瑕疵,业主有权拒收。可向开发商提出书面整改要求,设定整改期限并确保质量达标。如多次修理仍不达标或质量严重不符合同条款,业主可依法拒收并申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诈骗

一、房屋质量问题能否不交房

在购买房屋时,如若发现存在质量上的明显瑕疵,业主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择拒收该房源。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向开发商提出书面要求,要求其严格限制整改期限,并确保房屋质量达到合同预定的相关标准。

倘若经过多次修理仍未能够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或者建筑物质量严重不符合同条款,那么业主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拒绝收房的权利,进而申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有问题是否是能退房

1、房屋质量有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退房。

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能否不交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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