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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开工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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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0 · 1562人看过
导读:施工单位开工前需办理建设许可证,除小型项目外均需向县市级政府建设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条件包括完成用地审批、获得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达标、明确施工企业、资金充足、施工图及技术资料完备,以及实施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施工单位开工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施工单位开工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工程开始之前,必须办理建设许可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方需于工程动工前提请所在县市级人民政府建设管理机构申请建设许可证,唯小型项目除外,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决定;

申请建设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工地用地审批手续;

(二)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拆迁工作进度符合要求;

(四)明确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充足的资金、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六)实施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单位拖欠管理人员工资如何处理

施工单位拖欠管理人员工资的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开工要满足哪些条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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