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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什么部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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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6 · 1499人看过
导读: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可寻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鉴定。入住前需找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携带相关证件和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许可手续和消防设施审批文件等,向房屋质检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房屋质量问题什么部门维权

一、房屋质量问题什么部门维权

关于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您可寻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进行专业鉴定。

在入住新居之前,请务必寻找本地区具有资质认证的房屋鉴定机构,即贵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

在此过程中,您应携带相关的房屋用地证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许可手续(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以及施工图)以及消防设施审批文件等资料前往房屋质检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二、房屋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赔偿

可以赔偿的。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

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什么部门维权”,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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