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抽逃出资起诉状如何写
提起诉讼的诉状撰写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要素:
诉讼请求的具体阐释;
围绕案件事实展开的详尽论述以及支持该论述的理由依据;
原告方当事人的详细身份信息,如性别、民族归属、年龄段、出生日期(精确到天)及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对于被告方当事人的明确识别,包括其法人实体的名称、注册地址以及法人代表的姓名与职务等关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抽逃资本允许执行股东夫妻吗
股东抽逃资本不允许执行股东夫妻,除非夫妻属于同一公司股东,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案件经过审理,判决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毫无疑问,夫妻双方均为被执行人,所以不存在直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问题。
倘若债务未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既然是个人债务,就不能直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股东抽逃出资起诉状如何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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