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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转账记录能不能告对方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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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2614人看过
导读:有转账记录不能直接指控对方诈骗。诈骗需证明对方有非法占有意图,转账记录不足以证明。需收集更多证据证实对方犯罪,才能定诈骗罪。
有转账记录能不能告对方诈骗

一、有转账记录能不能告对方诈骗

仅凭转账记录本身并无法直接指控对方实施了诈骗行为。

在判定是否存在诈骗罪时,首要条件是需明确对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企图和意图,因此,单凭转账记录这一证物显然不足够充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进一步收集各类相关证据来证实对方的犯罪事实,方能将其定为诈骗罪名成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有转账记录是否能起诉对方还钱

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对方。但是仅凭转账记录,不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会有败诉的可能。

应当搜集其他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做好起诉准备。

(1)搜集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2)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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