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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从哪天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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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2339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刑拘从哪天开始计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刑拘从哪天开始计算

一、刑拘从哪天开始计算

1、刑拘的期限一般就是从犯罪嫌疑人见到看守所那天开始算起的,进入拘留所的当天并不算一天,到第二天才算刑拘了一天。

2、至于入所的时间具体都体现在刑拘通知书当中,但是,公安机关到底会刑拘几天就不好说了,因为公安机关可以刑拘的最长期限是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拘最多拘多少天

一般案件拘留时间是14天,但是对于到处、多次或者结成一伙进行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时间最长是37天。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之后的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最长7天,还有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一个星期内作出决定,共计14天。所以,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时间不超过14天。但是对于到处或者多次等进行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人民检察院应当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一个星期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拘30天留案底

刑拘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拘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如当事人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并判处刑罚,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无罪释放后不会留有案底。

刑拘不是处罚,是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办理和防止嫌犯继续危害社会,这个期限1~37天不等,到期要么放人,要么变更为逮捕或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刑拘从哪天开始计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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