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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怎么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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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2346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怎么进行侦查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怎么进行侦查

一、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刑事案件,怎么进行侦查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要进行侦查的,侦查期间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收集案件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二、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怎么进行侦查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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