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毒品诈骗罪怎么量刑?
1、假毒品诈骗罪根据诈骗的数额的大小来进行量刑,诈骗数额较大,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不仅仅是按流水量刑
诈骗是按流水来定罪量刑,但确定最终刑事处罚的时候不仅仅考虑流水,具体数额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有所不同,数额在3000到10000的量刑较轻;三万到十万的则要处以更高的刑罚。五十万以上的,则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诈骗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吗?
1、诈骗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受理诈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并将立案结果通知报案人。
2、公安机关立案审查的程序:
(1)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2)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
①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②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证据不充分的,告知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在立案前法院一般不再进行调查。
(3)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不能扩大范围。
三、在借条上写假地址算诈骗吗?
1、在借条上写假地址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诈骗、也有可能不会。
故意伪造假借条的行为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也有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罪,也有可能并不会构成犯罪。若是借款人在向法院提出债务纠纷的诉讼请求时,故意向法院提交了自己伪造的虚假借条,那么此伪造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罪。
2、借条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债权凭证。借条需要是真实合法的,伪造借条是否构成犯罪,应当根据具体的事实区别对待:
一般情况下,伪造借条,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没有进行虚假诉讼,那么很难构成犯罪。比如,伪造借条是因对方确实与伪造人存在债务关系,债务原因并不是借款而是所欠劳务费、租赁费或者其他费用,这类情况就很难认定为犯罪。
3、伪造借条也可能构成犯罪:
(1)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成立的要件,伪造证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受害人本身对行为人没有债务关系,行为人虚构借条可以体现其采用虚构事实的具体行为。
(2)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通过伪造的借条进行诉讼,骗取财物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诈骗他人的财产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必然是需要按照诈骗罪来追究刑事责任的。假毒品诈骗罪怎么量刑,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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