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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标准应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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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189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醉驾标准应是如何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醉驾标准应是如何的?

一、醉驾标准应是如何的?

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醉酒驾车的标准是:

驾驶人员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经交管部门人员检测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即为醉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无证驾驶醉驾的怎么处罚

醉驾就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还无证驾驶的,将加重处罚。具体处罚为: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款,罚款的金额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确定,一般是2000元左右。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醉驾撞车是如何处理的

醉驾撞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运营车辆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在驾驶营运车辆。

如果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醉驾标准应是如何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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