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争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有什么证据
离婚时当事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1、当事人(离婚夫妻)的综合素质。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在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
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2、双方的抚养能力。
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两方面:
一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
二是看双方的家庭成员。
像这种情况,您可以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自己经营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
另外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或让您父母出庭等。
3、孩子的意见。
如果您孩子已满10周岁,可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另一方,您就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
像这会情况家长都不希望去法院那种场合,有的就要求孩子写个书面的意见,这种情形一般对方会提出异议,认为孩子是被胁迫的;
所以大部分就是主审法官单独和孩子谈谈,做成笔录入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男方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男方的抚养条件优于女方,如男方的收入状况优于女方。
二、双方抚养条件差不多但是孩子跟随男方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如孩子长期跟随男方生活,改变其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女方存在不利于自己健康成长的情形。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的条件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夫妻一方争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有什么证据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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