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我们要明白哪些法律常识

遗产继承我们要明白哪些法律常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1466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遗产继承我们要明白哪些法律常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遗产继承我们要明白哪些法律常识

一、遗产继承我们要明白哪些法律常识

遗产继承我们要明白的法律常识如下:

1、继承包括以下几种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

2、遗嘱继承、遗赠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不存在有效遗嘱遗赠协议的,方能适用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可以有以下几种具体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危急情况下适用,事后需要以其他形式再立遗嘱)。

其中后四种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不能有利害关系,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律师见证)参与。

4、继承权男女平等。

5、丧偶儿媳和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比例怎么确定

法定继承中,一般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

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遗产继承我们要明白哪些法律常识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