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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危害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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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700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危害有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危害有什么

一、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危害有什么

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是个人作为婚姻一方或者作为家庭成员,对于自己的角色扮演、责任、权利、义务等的认识有很多不足和误区。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家庭暴力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存在家庭暴力的危害包括哪些

存在家庭暴力的危害:

1、家庭暴力存在严重危害受害人的身体、精神健康;

2、家庭暴力存在严重损害家庭关系

3、家庭暴力情况严重的,还会造成刑事犯罪,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有什么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最常见的暴力,包括所有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包括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问题。

4、经济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方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对于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危害有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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