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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高空坠落措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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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2793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预防高空坠落措施有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预防高空坠落措施有什么

一、预防高空坠落措施有什么

预防高空坠落措施:

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

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

3、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有什么防范措施

建筑施工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

1、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

2、高墩、桥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人员需要定期体检,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进行作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防范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有什么措施

防范建筑施工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

建筑法》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预防高空坠落措施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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