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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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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0 · 1769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问题带来帮助。
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公证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件,一般包含: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境外人员可以提供护照或者港澳身份证等即可;

2、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还需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注销户口证明;

4、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已过失的,还需要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情况证明材料,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明;

7、被继承人宇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8、其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9、被继承人相关的财产凭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二、法定继承股权是否需要公证

法定继承股权原则上不需要公证。但是若是公司章程中有其他的限制性规定,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因为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股权向第三人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涉外继承公证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涉外继承公证应该提交如下材料:

1、继承公证申请书;

2、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遗产权属证明;

4、继承权证明材料。例如,遗嘱或被继承人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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