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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怀孕了法院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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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2773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怀孕了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之后,只有是确定男女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才有可能会作出离婚的判决。根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通常情形下不能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
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怀孕了法院会判离吗?

一、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怀孕了法院会判离吗?

1、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怀孕了法院不一定会判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通常情形下不能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想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

1、想起诉离婚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3、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状况:

(1)一方在外地寓居一年以上的且不肯回挂号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申述要求法院判定离婚;

(2)两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停离婚或判定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寓居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寓居地或婚姻挂号地申述到法院要求判定离婚。

三、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1、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2、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判归男方抚养。

(2)两到八周岁孩子,判归谁抚养的可能性都有,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的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综合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此期间,若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对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怀孕了法院是否会判离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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