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么样构成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么样构成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1352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么样构成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么样构成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么样构成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间接故意能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间接故意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2岁即可构成本罪,不需要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和我国社会治安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么样构成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