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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误工费标准是该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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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0 · 1958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地工伤误工费标准是该怎样的呢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工地工伤误工费标准是该怎样的呢

一、工地工伤误工费标准是该怎样的呢

工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工伤认定的常见误区是怎样的呢

工伤认定的常见误区如下:

误区一:违法受伤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误区二:如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者受伤属于工伤,则劳动者因无法举证将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误区三:用人单位只要参加工伤保险就不再承担任何工伤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人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工伤发生的误工费具体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计算标准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确定,难以一概而论。

具体而言,如果在工伤发生之前有固定收入的,那么误工费赔偿金额就等于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减去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但是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就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如果不能证明其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需要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地工伤误工费标准是该怎样的呢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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