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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了一截手指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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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3010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断了一截手指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断了一截手指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断了一截手指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断指5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工资的7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

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有:

1、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为27个月,二级残疾为25个月,三级残疾为23个月,四级残疾为21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疾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员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以残疾津贴为基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断了一截手指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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