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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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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2455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吗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吗

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和收取以下物件:

(1)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

(2)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各类押金,如工作服押金、劳动违约风险押金等;

(3)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必须扣工资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是必须扣工资赔偿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赔偿可以要求劳动者直接支付也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什么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劳动者违约,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3.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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