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吗

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522人看过
导读:满足强制执行申请条件,原告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首先必须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判决书已经生效,其次被执行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判决书的内容,最后一定是在强制执行的期限以内。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吗,只要满足条件就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原告胜诉后被告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1、权利人拥有合法有效的执行名义,比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等;

2、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3、义务人没有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权利人要在申请执行的法定期限内申请。

二、原告人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2.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在法律判决文书生效期满以后,如果被执行方仍然没有执行判决文书内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在6个月内执行,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以上是关于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吗的相关回答,还有其他想咨询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