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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方签订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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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819人看过
导读:几方签订的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都不能撤销。因为赠与合同的撤销与签订的主体签订的人数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根据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予的。若是依旧不知道几方签订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几方签订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一、几方签订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几方签订的赠与合同在可撤销情形下是可以撤销的。法定撤销情形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可以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未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法定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合同的实际成立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实际成立的规定:

1、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书面形式是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并可以随时检索所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相同吗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相同。区别在于:

1、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生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或自成立时生效,或生效条件成就、生效期限届至时生效等;

2、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几方签订的赠与合同在可撤销情形下是可以撤销的。法定撤销情形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可以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未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法定其他情形。以上就是几方签订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的相关内容了。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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