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否严重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否严重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060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否严重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否严重

一、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否严重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不是故意犯罪是累犯

不是故意犯罪是不算累犯的,构成累犯的前后两次犯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三、怎么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否严重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