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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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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211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义务问题带来帮助。
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义务

一、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义务

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1.一般保证义务,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义务,其所负的义务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担保时效吗

有。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担保时效,要依据担保方式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没有具体担保时效,如果保证人保证,有担保时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没有担保时效,要依据担保方式而定。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有效,担保就有效。如果保证担保,没有约定时效的,保证期间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义务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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