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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偷东西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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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184人看过
导读:未成年人盗窃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实施盗窃行为的公民没有满十六周岁,那么不会被判刑。若是依旧不知道未成年偷东西怎么判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我国未成年偷东西怎么判

一、我国未成年偷东西怎么判?

未成年人盗窃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在判刑的时候,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侵占罪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包括行为人实际支配行为对象的时刻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或为代为保管人,或为遗忘物拾得人、埋藏物发现人。

2、行为人实际支配行为对象的时刻不同。

盗窃罪行为人犯意产生之时并未实际支配行为对象,只是非法占有之意产生之后,基此犯意实施秘密盗取行为才获得行为对象的支配;侵占罪行为人则在犯意产生之前就有行为的实际支配。

3、危害行为不同。

盗窃罪的危害行为是秘密盗取,即采取自认为他人不知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存在非为自己控制转为自己控制的取得过程;侵占罪的危害行为则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二行为要素,且不以行为对象的位移为必要。

4、行为对象不同。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动产;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及遗忘物、埋藏物,且不限于动产,不动产也可能成为《刑法》第270条第1款侵占罪的行为对象。

三、盗窃案是公诉案件吗?

1、盗窃案件不一定是公诉案件。

(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

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未成年实施了盗窃行为后,不一定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具体来说,如果实施盗窃行为的时候,还没有满十六周岁,那么盗窃罪的罪名是不成立的。以上就是关于未成年偷东西怎么判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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