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其中有的不幸的婚姻给一方的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痛苦,那么受害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婚女方要精神损失费是否可以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
二、分居多久判离婚?
1、法院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2、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义务的。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中还有证据材料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必须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手法当时的感情确实已经达到了破裂的程度,这样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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