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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死亡赔偿义务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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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2003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地死亡赔偿义务人是谁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工地死亡赔偿义务人是谁?

1、在工地上出了事故,应由施工单位或者施工者负责。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工地工伤事故劳动者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2)治疗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5)其他。

职员若是在工地上工作期间死亡,那么工地一般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根据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年限最高为二十五年。当然,具体的赔偿年限,需要结合死者的年龄来确定,赔偿费用与当地的人均收入等因素有关。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地死亡赔偿义务人是谁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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