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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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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054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

(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

(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

(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

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

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不予保全。

(六)当事人申请保全时,由案件承办人审查保全申请是否成立,担保手续是否完备,符合保全条件的,请示庭长及主管院长,同意后,立即制做保全裁定书。

同时,核算保全费用,督促申请人交纳。

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并且有恶意转移房屋逃避债务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时提供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法典中欠债人的房产如何保全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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