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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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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200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认定问题带来帮助。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认定

在查处组织卖淫案件时,公安机关往往不仅抓捕组织卖淫者和协助组织卖淫者,对一般协助卖淫行为性质不明显的人员也一并抓获。对此类人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地都予以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协助卖淫行为性质明显的,不论其从事何种协助行为,均应以协助卖淫罪定罪处罚但对协助卖淫行为性质不明显的,则不轻易定罪处罚。区分协助卖淫行为性质是否明显,主要看三个方面:

一是从其工作场所来区分。如果是在隐蔽场

所,非合法经营场所,则不存在协助行为性质不明显的问题。这是前提条件。行为人明知是非法场所,仍然实施协助行为,不能认定为协助性质不明显因此,在会所、洗浴中心等合法经营场所,是认定协助行为性质不明显的首要条件。

二是以从事工作性质来区分。充当保镖、打手、管账等工作的,从其平时工作中就应发现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从事一般性的服务工作,如打扫卫生,迎宾、一般结账等一般性服务工作的,就不一定能在主观上具有协助组织卖淫的故意。

三是从所获取的利益来区分。这是认定行为人与组织卖淫者关系密切程度的重要方法之一。仅领取正常的一般性薪酬的,与领取高额工资者,明显不同。

上述三个方面结合起来,确定协助行为性质是否明显在具有营业执照的会所、洗浴中心等经营场所从事一般服务工作,仅领取正常薪酬,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性质不明显的,不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

刑法单独规定了协助组织卖淫罪,表明这类行为有具体的罪状和单独的法定刑,应当确定为独立的罪名,适用单独的法定刑处罚,不再适用刑法关于从犯的处罚原则。因此,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帮助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不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论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认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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