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单位的行政处罚权由什么人规定?

单位的行政处罚权由什么人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1949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单位的行政处罚权由什么人规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单位的行政处罚权由什么人规定?

一、单位的行政处罚权由什么人规定?

单位的行政处罚权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也是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它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

进行,对不履行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科以行政义务

的相对方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手段,以迫使其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或履行行政义务的行为。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二者有着某种承接关系,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

①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

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

②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

③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强制执行除由行政机关实施外,主要由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而实施;而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实施。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行政处罚权并不是任何的单位都是享有的,只有特定的行政机关才能够享有,而这样的一种行政处罚权的来源,主要就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来制定的,这是非常明确的。比如说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有法律能够规定,其他都不行。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单位的行政处罚权由什么人规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网站地图
更多

行政处罚最新文章

遇到行政处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