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

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701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相关的法律规定。
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

一、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房产证的,撤销房产证后,要办理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房产确权后有什么好处

1、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2、房产确权也是房地产权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屋产权登记,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

房屋权属证书只是一种权利的证明,而不是权利本身,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

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只是对权利内容的一种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的效力。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房产证的,撤销房产证后,要办理注销登记。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房屋买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买卖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买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