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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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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862人看过
导读:如果建筑工地没有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话,是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之间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支付双倍工资。甚至于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以上就是对于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的回答。
建筑工地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一、建筑工地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二、工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 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涉及到建筑工地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的问题,首先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话,那么双方之间是没有劳务纠纷的,如果双方之间有无就可以要求对方将拖欠的工资支付,并且支付双倍工资来作为赔偿。针对于劳动纠纷问题需要咨询律师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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