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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可以去医院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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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2699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伤残鉴定可以去医院做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伤残鉴定可以去医院做吗

伤残鉴定不可以在医院做。这需要去司法鉴定机关进行伤残程度鉴定,而受到伤害的患者,在医院治疗终结后(一般可在受伤后3个月进行,损伤严重的患者可根据伤情延长时间)拥有向司法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的权利,当然,也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三十七条

需要检查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查鉴定。尸检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现场调查结束后三天内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精神疾病的鉴定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查鉴定以一次为限。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伤残鉴定可以去医院做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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