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深圳申请安居房条件和流程

深圳申请安居房条件和流程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3919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深圳申请安居房条件和流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深圳申请安居房条件和流程

深圳申请安居房的流程如下:登录注册页面,提交购房申请。登录注册页面;选择轮候家庭登记入口或普通家庭登记入口;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确认完成在线登记;下载信息表打印,完成网上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安居工程住房,是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相关法规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条规定的购房条件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深圳申请安居房条件和流程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网站地图
更多

房屋买卖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买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