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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优先权的专利权的期限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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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816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享有优先权的专利权的期限如何计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享有优先权的专利权的期限如何计算?

一、享有优先权的专利权的期限如何计算?

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为十二个月。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专利期限计算方法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定日期起计算的。

例如,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起计算。

2、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专利权人已经申请了专利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自己的专利申请成功,就会获得一个专利保护的时间,这个专利保护时间,如果是对方侵权的话,此时是会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的,权利人也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享有优先权的专利权的期限如何计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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