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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增值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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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961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房产分割增值分割的方法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增值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离婚房产分割增值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可以夫妻俩协商分割,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分割的问题。

没有获得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

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说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二、离婚时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之间房产其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可分为婚前个人房产和婚内共有房产。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有: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构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机构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离婚时的房产增值部门可以协商分割,也可以判决分割,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办理过户时所用的手续不同,婚前房产是归个人所有的,办理过户时,只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就可以,婚后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要办理过户,必须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行。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房产分割增值分割的方法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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