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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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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305人看过
导读:安置房分房子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先拆先选、谁拆迁谁安置。若是已经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在协议之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安置方案。如果对房屋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依旧不清楚,可以继续查阅此文。
房屋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

一、房屋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

1、安置房分房子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先拆先选、谁拆迁谁安置。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异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或者以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进行产权置换,一并给予搬迁奖励。

2、关于安置房的分配,不同开发商及不同的地区是不一样的,再加上有些项目比较特殊。

分配原则与拆迁前协商及协议为准。一般来说,安置房分配有以下几种:

(1)抽签。

把拆迁村民分成小组,以小组形式抽签,在抽签前把所有的房子按照大小、类型等分号,为了确保公平,村民和开发商可以选出代表作为监督小组,抽签结果不能更改,但是出现特殊情况可以协商。

(2)分配的对象及原则。

①凡因改造需要而拆迁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还房协议的为本次分配对象。

②按照拆一还一,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原则,得房面积不得超过协议还房面积。

③拆迁还房面积人均不足多少平的按人均多少平补足,补足面积按每平米协商的价格元进行购买(由本人申请,村申报,镇相关部门核定)。

二、拆迁获得的安置房登记谁的名字?

1、拆迁获得的安置房的房产证上登记房屋所有权人的名字。

搬迁房的房产证,房屋产权属于谁,写谁的名字就可以了。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通常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拆迁安置协议名字是谁。

但是房产证办理以后,可以过户,修改房产证名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登记其他人的名字,法律是允许的。区别在于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如果登记多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屋为多个人共有。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

三、拆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拆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房屋的价款不同等。

1、概念不同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置商品房与普通人购置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卖,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2、房屋的价款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刻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停止贷款。而回迁房享用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钱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钱,并依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3、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商品房的置办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中止商定。而拆迁安排房屋的置办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商定。

被拆迁方若是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通常是可以获得安置房的。至于房屋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需要拆迁方与需要被安置的被拆迁方协商后确定。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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