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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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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359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劳动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劳动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什么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二、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中,采纳回避制度,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公平仲裁或裁决,是十分有益的。对于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由仲裁委决定,并不是一经提出,就发生仲裁员回避的后果。但仲裁委对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劳动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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