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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的罪犯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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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369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判处拘役的罪犯有哪些特点?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判处拘役的罪犯有哪些特点?

一、判处拘役的罪犯有哪些特点?

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二)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三)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

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一样

拘役是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有期徒刑适用于犯最情节轻或重的犯罪分子。

2、执行的地点不一样

拘役在就近的公安机关执行,有期徒刑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3、待遇不一样

拘役的服刑期间,每月可以有1~2次的回家探亲,接受劳动改造,还有酬劳可得;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不能回家,无偿接受劳动改造。

4、执行期限不一样

拘役的执行期限在半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在半年以上,15年以下。

5、面临的法律后果不一样

拘役刑满释放,若再犯罪,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罪,一般不构成累犯;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再犯罪且又处以有期徒刑罪名,则可以构成累犯。

拘役一般适用于犯罪行为轻微的情形,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包括面临的法律后果不一样,执行期限不一样,待遇不一样,执行的地点不一样,适用对象不一样等,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判处拘役的罪犯有哪些特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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