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我国法律中惯犯的定义是哪些?

我国法律中惯犯的定义是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348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我国法律中惯犯的定义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我国法律中惯犯的定义是哪些?

一、我国法律中惯犯的定义是哪些?

惯犯是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挥霍或主要生活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多次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犯罪。惯犯分为常业惯犯与常习惯犯。常业惯犯,是指以犯罪为常业,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腐败生活来源的情况;常习惯犯,是指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实施某种犯罪的情况。

二、惯犯的特征

①犯罪恶习深,即具有惯行的犯罪故意,且非常顽固,屡教不改,一有机会就实施犯罪。

②犯罪时间长,即在较长时间内实施某种犯罪。“时间长”的量的界限难以确定,从司法实践上看,长则几十年,短则几个月。

③犯罪次数多,即在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实施某种犯罪行为。

④社会危害大,由于犯罪人长期、多次作案,积累了犯罪经验,具有狡猾的作案手段和对付侦查的伎俩,其造成的结果往往较为严重。

刑法将惯犯规定为一罪并加重其法定刑,表明对惯犯的特别打击。通说认为,若无法律的明确规定,即使某种行为在形式上具有多次性、罪名同一性,实质上具有惯常性,也不能定为惯犯。

三、惯犯的种类

①常习惯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上称常习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已成习性,一贯实施此种犯罪的犯罪形态;

②常业惯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上称常业犯。指行为人无正常职业或不务正业,而以实施某种犯罪为常业,并以此所得为生活主要来源的犯罪形态。

在我国刑法中,惯犯的法律后果可分为2类:

①惯犯成为某种具体犯罪的量刑情节。如我国《刑法》第356条规定的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其中也包括惯犯。

②惯犯成为某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的“以赌博为常业”,就是部分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由此可见,惯犯一般具备犯罪恶习深、犯罪时间长、犯罪次数多、社会危害大等特征。我国法律对惯犯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反复多次实施犯罪将从重处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我国法律中惯犯的定义是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