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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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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4452人看过
导读:根据高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甚至是几百万元的补偿金。征收农村地区土地的情形,补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为,土地补偿费、自建房价值的补偿、土地附着物的补偿等的补偿项目相加。
高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高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修建高铁征收土地、拆迁房屋,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甚至是几百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两公告是哪两公告?

1、征地两公告是征收土地公告,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

①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②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④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而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②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③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④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⑤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⑥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2、被征收方需要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三、对征地补偿不服,需要召开听证会吗?

1、对征地补偿不服,不一定需要召开听证会。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修建高铁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在实施征地、房屋拆迁行为之前,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形,制定高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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